4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北京长峰医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9人死亡。案发当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侦查,后对北京长峰医院及施工单位15人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侦查中。
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检对北京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案挂牌督办,要求北京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协同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查明各方责任,夯实案件证据基础,依法惩处相关犯罪,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同时,强化溯源治理,助推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综合治理。
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暴露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制度规范落实,防患于未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前报道
北京市成立“4·18”火灾事故调查组
国务院挂牌督办
4月18日,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致29人遇难。
火灾后的长峰医院 (中宏网记者 康书源 摄)
据报道,事故发生后,北京市成立“4·18”火灾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4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并派员参与,帮助指导北京市调查组工作。国务院安委会要求,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问责。
火灾后的长峰医院 (中宏网记者 康书源 摄)
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
据此前通报,长峰医院院长等人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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