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 报道,经公安部鉴定中心对录音笔内音频文件进行恢复,与胡某宇生前留存的语音进行声纹比对,结合调查情况,确定在现场提取封存的录音笔系胡某宇持有使用。通过对录音笔中的音频文件进行综合分析,录音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篡改情况。2022年10月14日17时40分,23时08分胡某宇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
另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公安机关如何确认事发现场提取的录音笔是胡某宇本人持有和使用的,内容有无合成和篡改,录音又是否可以对外公开播放?
对此,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通报,胡某宇在使用录音笔时有多次录制、删除的操作行为,导致使用专业设备恢复以后存在部分的数据碎片,但录音内容未发现人为的合成剪辑。两段具有清晰自杀意愿的内容为,10月14号17时40分,胡某宇站在宿舍5楼阳台上试图跳楼犹豫未决,录音显示胡某宇说:“真站到这里反倒是有点紧张了,心脏在狂跳,说实话没有理由,只是觉得没意义,如果真跳下去了会怎样?不确定。跳下去了应该也没人发现,现在至少不会被发现,以后过了几天肯定还是会发现的,刚刚又不跳,哎,我真的是想跳,不想,我应该是不想。”
23时08分录音显示,胡某宇再次表达自杀意愿,“已经没有意义了,快零点了,干脆再等一下,直接去死吧,可以的,因为我今天已经有点不清楚了,现在我好想去死,感觉已经没有意义了。”
胡满松表示,鉴于胡某宇系自杀,这两段原始音频是否公开,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征求家属意见,家属明确表示可以适时公开,我们尊重家属的意愿,但是为保持未成年人的隐私,刚才音频内容我通报大家的部分属于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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