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9日消息(记者郭佳丽)近日,游客在广西北海某餐馆点4个菜被收费1500元一事引发关注。28日,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该店秤具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海鲜明码标价;经与市内多家同档次餐厅进行价格比对,该店定价基本符合春节期间海鲜餐饮消费价格;经与北海海产品市场当日价格比对,该店四类海鲜产品经加工、烹饪后的价格在合理区间。通报称,该店家存在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招揽客人、未与消费者充分沟通即匆忙配菜下单、部分海鲜经烹饪后分量略少等问题。北海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已责令该店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立案处罚。
节假日“宰客”现象为何屡禁不止?有律师分析,一方面假期客流量较高,供不应求,商家借机涨价以牟取高额利润。另一方面,市场监管不到位,处罚较轻等因素也给了一些商家可乘之机。同时,游客的法律意识淡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很少选择去维权。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宰客”情况发生时,消费者“举证难”也是导致该现象频发的重要原因。
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调查处理情况(央广网发 图片来自“北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截图)
专家:餐馆通过给司机回扣的方式揽客属不正当竞争
根据当事女游客在短视频平台上的描述,1月24日,她和同行游客到广西北海银滩游玩后,被一出租车司机带去饭店用餐被宰。游客称,饭店上了油螺辣炒、龙顶清蒸、马蹄、贵妃辣炒4个菜,花了1500元。晚上回民宿后意识到被宰,心里很难受。
该饭店并非首次出现此类问题。据媒体报道,自2021年起,在多个生活类平台的评论区中,都有游客反映被当地出租车司机拉去该饭店用餐后发现被宰的情况。有游客质疑是其联合司机宰游客,并称“看到老板手机,每桌客人都有写带客人过来的司机车牌号码”。
4个菜花了1500元(视频截图)
陈音江表示,商家应当凭借产品质量赢得消费者信赖。涉事餐馆通过给司机回扣的方式揽客,对消费者而言,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同行业的经营者来说,也侵犯了其经济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以及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没有和消费者充分沟通便匆忙配菜下单,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菜品缺斤少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除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以外,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律师:相关部门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强日常监管
今年春节期间,网上曝光不少“宰客”现象。除了“4个菜1500块”,还有“6只皮皮虾700多元”“58元的菜品没有肉像一碗白菜汤”等。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奇奇表示,对餐饮的定价,经营者享有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价格的权利。节假日期间,客流量较高,供不应求,商家为牟取高额利润容易出现各种“宰客”情况。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月表示,除商家追求高额利润外,监管不严、处罚较轻也给了商家可乘之机。另外,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且维权成本较高,难以落实,也使得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很少选择去维权。
陈音江表示,“宰客”情况发生时,消费者“举证难”也是导致该现象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他建议,各地区和行业可以结合商家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特点,细化相应管理规定,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其次,企业要加强自律,明码标价的基础上也要跟消费者多核实一下,确保消费者是在知情和自主选择的情况下进行消费。商家要明白,“一锤子”买卖,不仅对自身影响很大,也会对所在地区和行业造成不利影响。另外,消费者在节日等特殊节点在一些景区消费时,要有一定心理预期,看清楚价格,理性消费。
王鑫月称,遇到“宰客”情况时,消费者要注意收集、保留购物发票和单据。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途径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欺客宰客、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妥善处理消费投诉举报,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此外,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成立消费维权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节假日期间执法检查频次,畅通投诉举报通道,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接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