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 昕
2025年1月1日,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当日,南京海关所属昆山海关为科莱曼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签发了江苏省首份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该批货物货值达2.7万美元。
“这家客户是我们在马尔代夫市场的长期稳定经销商,元旦安排的出货恰逢中马自贸协定正式实施,真是一份意外红利!”科莱曼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张红红欣喜地告诉记者,凭借这份证书,这批货物可以在进口国享受7880元的关税优惠。
这家主要出口家用和商用电梯的企业,在中马自贸协定生效后可享受到税率由20%分五年降为0%,且实施第一年就可以享受4%的关税优惠。“年享惠额近10万元,这非常有利于我们进一步稳定与马尔代夫市场的贸易合作。”张红红说。
元旦第二天,天津海关签发的该协定项下首份原产地证书花落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凭借这份中马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天津纺织集团出口的自行车在马尔代夫清关时由原来需缴纳10%关税降到零关税清关。“仅这一票货物客户就可少缴纳2500元的关税。”该公司外贸经理宋明伟说。
按照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项下关税减让安排,双方承诺的零关税产品税目数和贸易额均超过95%。中国对马尔代夫的主要出口商品为机电仪、电气设备、家具、钢铁制品。协定实施后,将更有利于外贸企业对马尔代夫优势产品的出口。此外,中国出口至马尔代夫较多的花卉、蔬菜等农产品也将从中获益。马尔代夫原产的绝大部分鱼和水产品及坚果、木质装饰品等对华出口也可享受协定关税优惠。
天津市对马尔代夫的进出口商品是电缆、自行车、钢材和家具等。天津海关关税处处长魏小军表示:“中马自贸协定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进出口商品的关税成本,提升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进出口企业要抓住中马自贸协定带来的新机遇,充分享受自贸协定带来的政策红利。”
为助力企业充分享受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政策红利,南京海关聚焦企业实际需求,在协定实施前,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开展关税减让和原产地规则宣贯,开展“一对一”政策帮扶,引导企业利用自贸协定顺利享惠。
下一步,加强自贸协定关税政策和原产地规则宣传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靶向”指导是确保自贸协定优惠措施落地的关键。南京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托海关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便利化签证措施能够帮企业进一步降低签证成本、提升通关效率,不断提高企业享惠能力和协定利用水平,助力企业增强国际竞争优势。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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