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为医疗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正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高医疗效率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患者在不同医院就诊时常被要求重新检查。《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紧密型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实现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200项。推进“医检互认”好处多多,不仅可使患者避免重复检查,节约时间和费用,还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然而,“医检互认”在实际落实中面临诸多挑战。一是不同医疗机构间的医疗设备、检查标准、技术水平存在差异,可能影响医生诊断;二是一些疾病的病情变化具有不可预测性,依据外院的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容易产生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不明等问题;三是不同医疗机构间数据不能实现完全互通,患者的检查结果无法顺畅共享。
破解“医检互认”的难点堵点,需综合施策。相关部门应加强医疗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数据化和电子化管理,促进不同医疗机构数据互联互通。医疗机构需加强技术协作,通过资源下沉、设备共享、人员帮扶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并为医生提供更多支持与保障,尽力消除其对医疗纠纷的担忧。
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解决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力措施,期待“医检互认”落地见效,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推动我国整体医疗水平不断提升。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刘沛恺)
(责任编辑: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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