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讯 (记者杜雨萌)“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集中规定我国能源发展的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重要制度,以能源法为统领搭建起能源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对保障能源安全、加快能源绿色转型和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具有重大意义。”12月2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就能源法答记者问时表示。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能源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又前进了一步。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破解我国能源资源环境约束、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根本途径。能源法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确立为立法目的之一,完整地确立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制度体系。
具体来看,一是实行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发展目标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25%左右、2060年达到80%以上。将该目标上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将有力保障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二是设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意味着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将指导各省级区域设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费比重目标,并确保实施。三是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明确实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制度。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称,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落实能源法要求,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深入落实可再生能源目标制度,有效压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高质量建设绿证市场,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更好支撑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责任编辑: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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