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2日电 (记者汪文正)继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电子行程单”)。
该举措是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的部署要求的重要内容。电子行程单全面推广使用后,旅客通过电子行程单自动化、智能化开具及交付服务,满足不同类型的需求,无需再获取纸质行程单;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电子行程单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单位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免去按照总价进行换算的计算程序。未来随着纸质行程单的使用大幅减少,行程单的印制、发放、作废回收、打印系统维护、邮寄等成本将大幅降低。
(责任编辑: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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