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新出让住宅用地不再设置新建商品房限价要求。
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调控限制,由企业根据市场定价销售,销售过程中可自主调整价格,并以实际销售价格办理网签备案。
9月29日,深圳市住建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其中在优化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价格备案流程方面提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此举意味着深圳市正式取消了商品房限价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自今年1月以来,全国已有深圳、杭州、呼和浩特、沈阳、郑州等至少15城明确解除商品房销售价格限制或备案制度。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一方面,当前房地产市场仍在调整中,新房销售不振,房企面临资金压力,有降价销售尽快回款的诉求,放松甚至取消新房限价,有利于提高开发商定价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在改善性住房需求和建设“好房子”要求下,放松甚至取消一些优质项目的价格限制,客观上可以助力提振当地的房价预期。
(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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