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长三角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为长三角一体化向纵深发展指明前进方向。紧扣一体化,长三角地区文化市场一体化发展不断加强。推进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是适应一体化发展,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平衡矛盾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创新驱动、创新引领、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对提升我国文化企业国际竞争力、优化区域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意义重大。
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的成效
近年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活跃度最强的区域之一,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已从共识、共谋走向共同行动,在文化产品和服务、文化要素市场建设、文化市场环境等方面初步实现了一体化。
首先,文化产品和服务一体化加速。在“一小时经济圈”的作用下,长三角文化企业间竞争合作逐步深入。寻找差异化的市场定位、获得规模经济、寻求新的经营业态与商业模式是文化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主要途径。一批龙头文化企业以兼并重组、跨界融合、战略联盟等方式进行跨区域、跨行业合作,促进了长三角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体化。
其次,文化市场要素一体化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市场要素加速流动,部分要素资源在区域内已初步呈现共享之态。2018年,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四地政府签署协议,率先在“人才服务协同、人才流动合作、人才发展推动”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机构联动。一批规模不同、模式各异的文化金融合作服务平台加速出现,培育出多家“独角兽”文化企业。
最后,文化市场环境一体化不断完善。长三角文化金融合作服务平台、长三角文旅产业联盟、长三角影视制作基地联盟等平台以跨域合作的方式,推动长三角文化产业向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迈进。四地政府共同发布多项政策文件,在制度与政策一体化等方面取得诸多突破。四地文化管理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一体化,形成了有效预警防范和协同处置文化市场突发事件的合力。
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的逻辑机理
自组织是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的根本源动力。首先,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自组织动力的源头。当一种文化资源被挖掘和利用时,会触发一系列的文化创新活动,引起涟漪效应,从而激发更多的文化创新行为。其次,文化创新活动的活跃,会吸引文化企业、投资者、消费者等多方参与,他们在适应性协作中关联互动,自我衍生、自我强化、协同创新,构成了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发展的根本源动力。
技术创新与文化积累是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的驱动力。技术创新可以唤醒、整合“沉睡”的文旅资源,而文化积累则为技术创新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进了技术创新的加速涌现。技术创新与文化积累在双向互动升级中可以联动其他产业,提高产业链创新链协同水平。此外,技术的创新应用可以高效推动长三角地域文明探源工程和大运河文化带、国家长江文化公园的高质量建设,使共同的文化资源流动起来,浸润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
政府支持是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形成的推动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打破地域壁垒,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速构建文化市场一体化的内生机制;二是根据城市能级科学选择文化产业业种和文化生产空间方式,实施文化产业主导业种发展战略和文化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产业;三是出台系列措施扶持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四是引导文化与科技融合,大力发展“文化+科技”业态、“文化+科技+金融”业态、“文化+科技+金融+市场”业态、“文化+平台+营销”业态和跨界业态等;五是加强文化、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构建跨区域的协调与合作机制。
市场需求是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的拉动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这种多样化的需求倒逼文化企业不断创新,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市场需求促进了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文化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布局;另一方面,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市场的自我机制,推动了文化资源的跨地区、跨行业流动,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市场需求还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不同地区的文化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优势和特色,进行错位竞争和协同发展,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也为文化市场的一体化提供了新的动力。
加快推进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的六大机制
长三角地区在推动文化市场一体化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效。同时也要看到,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还存在着地区壁垒、条块分割与资源错配现象,文化要素还不能在更大区域空间内合理流动,亟需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从科技、平台、消费、金融、人才、品牌等维度入手,创新体制机制,加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长三角文化市场体系。
一是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伴生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立企业与高校联动创新的发展机制。创建一批创意创新成果转化的创新载体,建设集成果展示、消费体验、国际交流为一体的创意创新产品和服务营销平台。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为带动,培育一批辐射能力强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龙头文化企业。加强长三角文化企业与中介服务平台、金融机构等的合作,形成“长三角—全球”生产销售系统,提升长三角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创新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建立区域文化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实现监管信息互认共享。
二是平台载体联动发展机制。健全长三角文化产业合作协调机制,实施长三角文化产业数字升级计划,通过资金帮扶、政策帮扶、项目帮扶等形式推动文化产业园区智能化、互联化、平台化发展。探索文化产业的“双城联动”“多城联合”等模式,深度链接城市间文化产业集群、龙头文化企业,构建覆盖全域、差异分工、体系齐全、技术先进的产业链合作体系。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引导其搭建联合实验室、创新中心、文化科技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促进跨产业技术融合、跨企业技术流动。
三是文化消费市场培育机制。布局建设一批便利化、数字化、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江南文化博物馆”“江南文化创意集市”,打造文化消费体验“一站式综合体”。围绕古镇风貌、活力时尚等文化主题,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推进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空间的文化嵌入和数字化服务,构建数字阅读、数字零售等新文化消费场景。加快“数字科技+夜间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夜间数字文旅地标。整合数字资源,开发智慧服务应用系统。引导商圈、景点等消费场所智能化布局,推动长三角文旅消费服务数字化、平台化、互联化发展,打造智慧化、高品质的文旅消费环境。
四是文化产业投融资发展机制。创新长三角文化市场一体化投融资合作机制,构建新型金融服务体系。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对数字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的投资。设立长三角区域文化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开展数字文化金融创新行动,提供一站式数字文化企业金融服务。丰富数字文化金融产品,扩大“文创贷”“小微贷”等产品的覆盖范围和业务规模。加快推进有条件的城市实现金融信息、支付清算、票据流通、信用体系、外汇管理一体化,提升金融服务文化产业的能力。建立“信用长三角”合作机制和金融风险联合处置机制,形成“多层管控,风险共担”的模式,促进长三角文化企业融资生态圈良性运转。
五是文化创意人才协同引育机制。搭稳创新创造平台,做活人才“引育留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实现人才共引、共育、共享。设立长三角协同创新人才孵化中心,加快形成科教资源共建共享、政产学研协同一体的文化创意人才联合培育机制。依托各城市特色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培育一批文化英才。采取签约合作、项目投资、知识产权入股等方式吸引文化产业高端人才创业落地,配套实施信贷融资、子女入学、住房、税收等优惠政策,柔性引进文化人才。壮大数字创意职业群体,开展数字文化人才专项培训。
六是特色文化品牌共育机制。推进长三角特色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构建“江南文化”IP品牌体系,协同推进地方特色文化IP与旅游、游戏、影视、网络文学、传统工艺的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展现长三角区域特色的名剧名作名品名景名展。借助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契机,评选一批高标识度的长三角文旅新地标。提升特色品牌活动的吸引力与辐射力。提升城市群文化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启动长三角创意城市推介计划,制作一批展现历史底蕴和都市风采的城市形象宣传片、尖端产业纪录片、江南风情微视频等文化精品。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化产业与创意传播基地、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责任编辑: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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