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颖琳,通讯员罗翔、房文秀报道:“请出示一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有销售米粉的进货单据。”“这些米粉的包装袋显示已经过期了,为什么还摆出来卖?”近日,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农贸市场内一米粉档口发现,该档主销售过期“湿米粉”,执法人员立即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据了解,自今年7月份“湿米粉”专项监管行动开展以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宣传与检查相结合,一方面向辖区农贸市场湿粉档口派发湿米粉类食品经营风险告知书43份,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对辖区农贸市场开展“全覆盖”检查,共发现4户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或超范围经营,1户销售过期湿粉。
最近,广州天气炎热,农贸市场环境较为闷热潮湿,“湿米粉”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米酵菌酸毒性强烈,只需1毫克即可致命。加之“湿米粉”的保质期一般为24小时,个别档主贪图小利,不时出现销售过期“湿米粉”的问题。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选购“湿米粉”等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认真阅读产品标签,留意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明晰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要素。购买回家后要及时食用,如果发现有异味或发现黄绿、黑等各色霉斑,就不能食用。食用后身体不适务必及时就医。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8月23日 版次:A05)
(责任编辑:李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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