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由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举办的《药品领域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专题调研交流会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对不久前发布的《药品领域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解读,并与来自全国各地的30家医药企业代表们展开交流讨论。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促进药品市场公平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8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药品领域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原副巡视员赵国彬深入剖析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强调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药品行业的反垄断问题。他指出,在历年查处的垄断案件中,药品行业占据了相当显著的比重。鉴于药品行业的独特性质及其垄断行为的复杂性,赵国彬表示,当前法律体系在针对性上尚显不足,难以充分应对药品行业的特殊情况。因此,制定一套更具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显得尤为必要,以更有效地指导和规范市场行为。在进一步的解读中,赵国彬重点对药品领域垄断协议的典型表现形式、反向支付协议、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豁免制度等重点问题进行了介绍。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黄伟对药品领域反垄断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他着重从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维度,揭示了这些案例背后的法律逻辑与市场影响。黄伟强调,尽管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已对众多涉及药品企业的垄断行为实施了严厉处罚,仍有为数不少的药企对此类合规问题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黄伟建议所有药企都应积极加强合规制度建设,同时呼吁一旦遭遇反垄断调查,企业应保持冷静与理性,采取正确的应对策略,积极寻求专业的法律救济途径,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正大天晴、上海医药集团、北京泰德制药、华润江中、金赛药业、达仁堂、上药科园贸易等企业代表踊跃发言,就《征求意见稿》中与药企经营关系较大的豁免条款、转售价格、限定销售区域、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等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会企业代表普遍反馈,此次会议收获颇丰,不仅打破了以往对药品反垄断政策“事不关己”的误解,通过现场听专家的讲解和面对面交流,对药品反垄断监管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为企业未来构建更加健全的合规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将汇总整理此次会次中参会企业的意见,反馈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会议由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叶建华主持,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会长张冀湘、副会长申敬旺出席。参加会议的还有来自阿斯利康、亚宝药业、阿里健康、振东制药、甘李制药、金斯瑞、泰邦医药集团、华素制药、成都施贝康、西科智慧医疗、海思科、生生药业、上海药材、成一制药、远大九和、华夏生生等医药企业的代表。
(责任编辑:郭文培)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