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北京7月25日电(记者杨召奎)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制售儿童安全坐垫等不符合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标准的问题产品开展整治。目前在售的儿童安全坐垫,根据其标称的产品结构、使用场所、安全性能等特点,均是非法制售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类产品。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提醒广大消费者:儿童安全坐垫不是儿童安全座椅,一定要准确区分。
中消协指出,儿童安全坐垫不能代替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安全坐垫与儿童安全座椅的最大区别是材质不同。儿童安全坐垫一般采用柔性或半刚性材料制成,因此它比儿童安全座椅更轻便,价格更低廉,更便于携带和收纳。但是,儿童安全坐垫的安全系带、卡扣等部件结构强度不足,低于安全标准要求,被曝光的多款安全坐垫样品承受不了动态试验产生的巨大惯性力,出现破损和座椅分离等情况。另外,儿童安全坐垫的柔性结构不能给幼童身体尤其是颈椎部位提供足够的保护。合格的幼童用安全座椅有合适形状的刚性头枕,可将幼童的头部限制在固定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头部不会由于惯性而大幅度左右摆动,而柔性的安全坐垫完全无法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致使幼童柔弱的颈椎很容易在事故中受伤。
中消协提示消费者要选择儿童安全座椅,拒绝儿童安全坐垫。在购买儿童安全座椅时,应仔细查看产品的名称、合格证、说明书等,注意产品的适用年龄、认证情况等信息,根据儿童的实际体重或身高来选择合适的产品,国内产品合格证上应有3C认证,进口产品应有相应的ECE等权威的国际认证。
(责任编辑: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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