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湖南长沙、山东郯城伟人雕像被强拆后,上海浦东新区的又一座毛主席雕像被强拆了。2024年7月7日,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一个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的国耻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董村金石村民组184号2室唐建芳院内的一座汉白玉毛主席雕像,“被一众身穿黑衣者动用吊车、挖机、卡车等大型机械,在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强拆了”。
该汉白玉雕像是唐建芳同志为了纪念毛主席诞辰一百三十周年,个人出资在自家院内树立的。当时,还举行了揭幕仪式。该雕像属于个人财产。毛主席是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是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公认的大英雄。
这一伙人破坏唐建芳个人财产、强拆毛主席雕像的行为,是否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呢?我通过人工智能AI进行了咨询。人工智能A|答复如下。
“故意破坏毛主席雕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6条,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毛主席是新中国的开国领袖,是一代伟人,是中华民族的英雄,值得后世一代代人的敬重。任何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荣誉、名誉的行为都是不被道德和法律允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修正案(十一)》第35条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更需需要注意的是,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我们应当崇尚、捍卫英雄烈士,学习并弘扬他们的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强烈要求上海市公、检、法等部门,尽快将这些涉嫌违法犯罪分子,抓捕归案并绳之以法,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2024年7月10日于安徽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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