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华 凌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工作人员近日在山海关区海域采集海虹样品3个,检测发现它们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均超出正常值。其中,1个样品所含麻痹性贝类毒素最高值超过判定限值的4.68倍,存在极高食品安全风险。
资料显示,麻痹性贝类毒素会导致四肢肌肉麻痹、头痛恶心、流涎发烧,严重的会造成呼吸停止。
每年6月,海水中有大量含毒素的单细胞藻类。海虹等贝类在食用这些藻类后,毒素累积在体内。这些毒素耐热性较好,高温烹饪也无法将其全部消除。
为保障饮食安全,防止因食用海虹引发的中毒事件,河北省海洋渔业部门全面加强海上巡查和渔港、渔业码头监管,禁止渔民采集、捕捞海虹。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食品经营者全面禁止销售海虹和加工制作海虹产品。
河北省有关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近期不要捕捞、购买、食用海虹,以及产地来源存有安全隐患的双壳贝类。在食用其他贝类食品时,一定要去除内脏,而且一次不宜食用过多。一旦食用海产品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肌肉麻痹等症状,需立即赶往医院接受救治。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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