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批次样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T 20289-2006《储水式储水式电热水器》、GB 21519-2008《储水式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对检验项目: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对在接地系统异常时提供应急防护措施的I类热水器的附加要求、额定容量、能效等级(24小时固有能效系数、热水输出率)、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辐射骚扰、谐波电流等进行检验。
(责任编辑:殷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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