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受贿一案。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李嘉是十九大后,首个走向审判席的落马副部级官员。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6年,李嘉利用担任梅州市委副书记、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梅州市委书记、珠海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选址、土地出让、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侄子李林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8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去年3月23日晚十点,中纪委官网宣布,时任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接受组织调查。
在被查前一天,李嘉还出席了至少两个公务活动: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见吉尔吉斯斯坦社会民主党干部考察团一行。
今年3月,李嘉被“双开”。
“双开”通报称,李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进行非组织活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安排家属及他人旅游,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在公务接待中搞奢靡之风。
此外,他还被指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篡改本人档案并向组织提供虚假说明,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纵容和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巨额利益,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今年10月底,李嘉被以涉嫌受贿罪,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成为十九大后公布的首个被诉高官。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李嘉是十八大后继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后,广东落马的第四“虎”。他与万庆良、朱明国均有不同程度交集。
李嘉出生于1964年9月,1987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电子系电子学专业。朱明国也是中山大学的学生,1982年至1984年曾在中山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科学习。两人曾同窗1年。
毕业后李嘉留在中山大学团委工作,29岁时就已成为副处级干部。离开中山大学后,他在共青团广东省委工作了9年,33岁时就已升任团省委副书记。
李嘉在共青团广东省委工作的最后三年,曾是万庆良的副手,万庆良时任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3年5月,李嘉离开共青团系统,调任梅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之后在梅州工作了近8年,历任梅州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
2012年2月,李嘉离开梅州,调任珠海市委书记,3个月后成为广东省委常委,步入省部级序列,成为当时广东最年轻的省委常委。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李嘉在任梅州市委书记时的搭档、梅州市长朱泽君,也于2015年8月,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上落马。
昨日(29日)下午,广东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通报张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自缢死亡的情况,其中就点到了李嘉的名字。
会议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彻底肃清朱明国、万庆良、李嘉、刘志庚等人流毒影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撰稿/新京报记者何强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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