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月5日电(记者刘智强)伪造资料骗取国家补助资金,将贫困群众的补助金占为己有,“偷吃”群众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贵州省遵义市多名干部因侵害群众利益被处分。
遵义市日前通报3起近期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其中,赤水市就业局创业服务科科长(兼任会计)陈福林借用他人名义注册成立了赤水市福盛财税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并利用赤水市就业局2017年度对560人进行创业培训的人员名单,捏造“关于请求拨付2017年创业培训后续指导服务阶段补贴的请示”,以福盛公司的名义虚开发票骗取创业培训补助资金28万元。同时,陈福林还伪造资料骗取微型企业扶持资金4.5万元。陈福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根据通报,播州区洪关苗族乡洪关村李大纲在担任洪关村辅助调查员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工作,代领了农村贫困监测住户调查补助款共计14400元。李大纲将记账农户李某贵、李某清等6户的补助资金共计4580元占为己有。李大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习水县程寨镇红旗村党支部委员袁开生在罗汉寺村堰塘坝组开展工作时,看见村民任某清已挖好地基准备新建房屋,于是要求其缴纳2000元的耕地占用税。2016年4月,任某清儿子任某向袁开生缴纳了2000元的税费,袁开生收款后未将该款上交到镇财政开具正规发票,而是打了一张收条给任某,后将2000元税费用于个人生活支出。袁开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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