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打点关系 云南一派出所原所长获刑6年
2019年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公安局刘厂派出所原所长李朝云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提起公诉。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李朝云在祥云县公安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徇私枉法,包庇、纵容以李某丙、李某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近日,漾濞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朝云有期徒刑六年。
案情回顾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7月至2016年8月5日,李某乙(“7.27”首犯)的岳父胡某某在祥云县一会所组织多名女性卖淫490次被公安机关查获。在胡某某等人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的刑事诉讼过程中,李朝云受李某乙所托,向胡某某案审判长吴某某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欲使胡某某得到从轻减轻处罚。
胡某某被逮捕后,李某乙请李朝云、韩某甲(祥云县人民法院原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祥云县司法局副局长,另案处理)到李某乙办公室,共同商议如何为胡某某从轻减轻处罚。韩某乙出主意说,如果胡某某具备立功条件可得到从轻减轻处罚。当天,身为祥云县公安局刘厂派出所所长的李朝云将警方已经掌握赵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的信息告诉李某乙,随后李某乙安排手下人员收集了另外几名吸毒贩毒人员的信息,通过杨某甲(祥云县看守所原所长,另案处理)将赵某某等人涉嫌贩卖毒品的信息传递给羁押在祥云县看守所的胡某某。
之后,李朝云在明知胡某某检举揭发是虚假立功的情况下,仍积极协助一派出所所长张某甲(另案处理)等人抓获毒贩赵某某,并将警方之前已掌握赵某某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证据(2份笔录)提供给派出所张某甲等人,随后又积极协助张某甲等人去抓捕胡某某检举揭发的其他毒贩。
当晚抓捕结束后,李某乙宴请李某甲、张某甲等人共进晚餐。之后,李某乙请李朝云催促张某甲抓紧时间为胡某某出具检举揭发立功的相关证据材料。后祥云县人民法院根据派出所出具的胡某某检举揭发赵某某等人贩卖毒品的立功证据,认定胡某某为一般立功,对胡某某从轻处罚,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1998年至2018年间,祥云县人李某丙、李某乙纠结韩某乙、李某丁、段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共119人,组成以李某丙、李某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强买强卖、垄断市场,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为非作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祥云县和大理州境内有组织地多次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偷税等20余类犯罪,共作案106起,长期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通过李朝云说情、打招呼得到从轻减轻或未受刑事追究的郭某甲、段某某、韩某乙均成长为“7.27”黑社会性质组织重要骨干。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朝云身为人民警察,先后利用基层派出所民警、指导员、所长的职务便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徇私枉法,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朝云犯数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李朝云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朝云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该案经漾濞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朝云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总台央视记者 李常明)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