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在天津二中院受审,被指受贿3296万余元。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李伟受审
李伟出生于1963年5月,北京人,曾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2018年1月当选为北京市政协副主席,2020年8月接受调查,2021年1月被双开。
经查,李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建设、消防工程审核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伟受审
在9月7日的庭审中,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1年7月至2019年10月,李伟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煤炭购销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96.3481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李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