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涉嫌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孙力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孙力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孙力军利用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孙力军出生于1969年1月,山东青岛人,2018年3月任公安部副部长。
2020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孙力军“落马”。2021年9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孙力军被“双开”。
经查,孙力军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背弃“两个维护”,毫无“四个意识”,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权力观、政绩观极度扭曲,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制造散布政治谣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捞取政治资本;
为实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操弄权术,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严重危害政治安全;
狂妄自大,恣意妄为,大搞特权,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擅离职守,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长期搞迷信活动;
使用公安侦查手段对抗组织审查;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大肆卖官鬻爵、安插亲信、布局人事,严重破坏公安政法系统政治生态;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腐化堕落,长期收受大量贵重物品,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档消费娱乐活动,长期安排私营企业主租用高档寓所供其使用,长期沉溺于各种奢靡服务;
毫无道德底线,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极度贪婪,大肆进行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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