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徐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2月10日至12日,最高检连续3天通报了对4名落马中管干部的逮捕决定,此前三人分别是: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
徐鸣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徐鸣出生于1958年1月,安徽凤阳人,早年在原国家经委、原国家计委、原国务院经贸办、原国务院经贸委及商务部工作,曾任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政策研究室主任、综合司司长等职。
2008年4月,徐鸣调职重庆,历任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市委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市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常委、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
2013年3月,徐鸣回京工作,任国家粮食局副局长,保留副部长级待遇,后于2018年退休。
2018年至2021年间,徐鸣与其前妻刘某进行了持续3年的离婚诉讼,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房产。
2021年3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徐鸣对涉案房屋享有排他性的居住使用权益,刘某无权继续居住使用,徐鸣有权要求刘某搬离。该判决结果只涉及涉案房屋居住使用问题,至于双方的经济补偿问题,如协商不成,刘某可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刘某对此不服,提出上诉。同年5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然赢了离婚诉讼,但不意味着徐鸣可以安享晚年,须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此后不久,徐鸣于2021年7月官宣落马。2022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徐鸣的党籍。
经查,徐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道德败坏;
为追逐个人名利多方算计,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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