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批准同意:设立省纪委监委派驻贵州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前不久,在新组建的贵州建投集团,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宣读省委关于设立驻贵州建投集团纪检监察组的决定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职通知,驻贵州建投集团纪检监察组正式组建运行。
贵州把省管国有企业、高校派驻机构改革作为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印发相关实施方案,陆续在贵州能源集团等3家新组建的省管大型国有企业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截至目前,该省纪委监委已设立派驻国企高校纪检监察组12个,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为保障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更好履职,贵州省纪委监委专门修订派驻省管国有企业和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纪检监察组人员管理办法,强化省纪委监委的直接领导,进一步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由省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与此同时,该省纪委监委推动相关纪检监察组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充分发挥“驻”的优势,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分析研判、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省纪委监委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聚焦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高风险领域制定重点领域监督问题清单,采取驻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持续擦亮监督探头。驻贵州建投集团纪检监察组针对原七冶集团系列腐败案件深刻教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深入查纠驻在单位廉洁风险点和管理制度漏洞,督促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制度机制。
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组组”协作配合等制度机制。省纪委监委驻茅台集团纪检监察组与遵义市纪委监委共同制定出台联合审查调查工作协作配合办法,明确一方收到或发现茅台集团有关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或开展相关基础工作后,认为符合联合办案适用情形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双方联合开展审查调查。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加强“室组地”联合办案,自今年4月设立以来,该组及基层纪检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次。(通讯员潘存果)
(责编:彭晓玲、李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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