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27日电(彭晓玲)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水利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陆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兵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亲属及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转业安置、水利工程项目承揽、水资源费减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陆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干扰巡视工作,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任人唯亲、任人唯利,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由下属单位支付个人费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寄生性腐败,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站台撑腰,严重侵蚀水利系统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陆兵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编:彭晓玲、邓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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