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2月16日电 题:浙江绍兴柯桥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找回“丢失”的古桥
新华社记者吴帅帅
2022年7月,一则“古桥丢了”的消息进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丁国梅的视野。经过近一年半时间,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倒卖古桥的犯罪分子于近日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这座名为“中巷桥”的清代古石桥也已回归“故地”等待归位修缮。
“一座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的清代石桥,因为村庄拆迁,被切割卖到了杭州市萧山区……”这是案件最初的线索。
丁国梅和同事经过查询发现,这座中巷桥属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
“这里面可能涉及犯罪行为。”丁国梅说。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由此开始调查。
通过收集证据,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初步查明,中巷桥确实在柯桥区阮社村拆迁时,被人非法拆除后窃走。随后,杭州萧山某小区花园工程承包人从他人手中用2万元买到3块桥面板,用于该小区花园建设工程。
经过现场勘察,检察官们的确在萧山某小区内找到了一座仿古桥,石板上赫然写有“古中巷桥”字样。那么是谁将中巷桥非法拆除并转卖至萧山?找到犯罪嫌疑人是第一步。
办案检察官在现场测量古桥桥面板长度。(王菁 摄)
古桥被人非法拆除、倒卖至外地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据此,柯桥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把刑事违法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正式以盗窃罪立案。
2023年年初,经过当地公安机关侦查,先后抓获张某某等5人。原来,张某某等人在承包拆迁项目过程中,非法拆除中巷桥并将桥面板倒卖至外地。
经过当地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对中巷桥进行原址修复设计概算,该桥在原址修复工程项目总投入需38.08万元。
2023年8月,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经过反复论证,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提出的张某某等5人均应依法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承担中巷桥修复、设计等费用38.08万元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听证会后,张某某等5人向检察机关预缴了全部公益损害赔偿金。
近日,经柯桥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等5人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缓刑二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同时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我们将与当地文广部门、属地政府、古桥保护专家等一同会商,使用公益损害赔偿金开展中巷桥修复工作。”丁国梅说。
此外,为进一步解决当地城乡建设发展中的文物保护问题,柯桥区人民检察院还成立专班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文物现状调查,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保护登录文物。
目前,当地文物保护职能部门已对柯桥区所有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文物逐一现场复核,为现存900余处登录文物作出标志说明并挂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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