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题: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周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工作综述
新华社记者赵文君
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规范,禁止商业贿赂,持续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不仅涉及经营者的权利,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实施至今30年来,着力完善监管执法、深化公平竞争倡导,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20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京举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发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年以来十大影响力事件、十大行政执法案件,这其中绝大多数是近十年的工作成果。
据统计,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年来,全国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75.7万件,罚没金额128.8亿元。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2)》显示,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连续第五年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9069件、罚没金额约6.2亿元。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我国第一部促进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历经2017年全面修订、2019年修改完善,目前第三次修订工作正在推进。
近年来,为适应科技产业创新发展和竞争格局的变化,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重点加大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诚信守信的市场环境。
针对“掐尖式并购”、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市场监管总局打出一系列监管“组合拳”,既破解线上消费痛点堵点,又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在创新中发展、在规范中完善,厚植我国数字经济竞争优势。
例如制定出台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真正打造让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针对网络经济不正当竞争的突出问题,出台禁止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若干规定,持续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领域监管。对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雇佣“刷手”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和处罚,线上市场竞争生态得以优化。
在座谈会上,作为企业代表的淘宝天猫商业集团副总裁刘楠说,无论是平台还是入驻平台的上千万商家,合规竞争必须是底线。从长远发展看,平台企业的竞争合规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吸引广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腾讯集团公共事务副总裁冯宏声则表示,从企业层面看,能否合法合规参与市场竞争,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更是企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知识产权,对企业生存和创新发展至关重要。在市场上,一些企业往往对商业秘密保护认识有限,不清楚应该采取什么保护措施。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在商业秘密保护上进行了有益探索。
自2022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启动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以来,今年9月已启动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一些地方走在全国前列,如浙江省率先制定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地方标准,重庆、黑龙江等地也都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工作指引等,将监管执法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表示,反不正当竞争,就是促进竞争和创新。随着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新业态不断发展,加强商业标志和商业秘密等商业成果保护,能有效激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说,通过反垄断保障市场充分竞争的同时,还需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保障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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