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强化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执法司法衔接,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保护合力。
(最高检网站截图)
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依法全面履职,严格规范执法,协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在历史城区整体管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以及历史建筑保护四个领域,意见明确了重点关注的内容,在历史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超出保护规划确定的建筑高度要求,在历史建筑上刻画、涂污,以及违背群众意愿搬空原住民进行商业、旅游开发等均在列。
在建立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方面,意见明确了线索移送、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专项、调查取证、专业支持、案例发布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意见指出,行政机关是公共利益的第一顺位代表,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应坚持“不越位、不缺位、不混同”原则,严守检察权边界,不干涉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履职和自由裁量权。意见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和认定,以及诉前检察建议回复、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应诉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两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联合印发该意见,标志着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正式建立。下一步双方将采取多方面措施,包括做好协作机制宣介、细化落实意见提出的内容、逐步建立城乡历史文化遗产领域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等,推动协作机制落实落地。(记者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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