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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执行联动和执行信息化建设,通过拓宽查控覆盖范围、智能分析履行能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等方式,推动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确保法律全面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近年来,人民法院全力推进信息化与执行业务的深度融合,巩固拓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在推进执行联动和执行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
拓宽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和覆盖范围,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切实解决执行难,人民法院在智慧执行方面有哪些新探索?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打破部门壁垒,拓宽查控覆盖范围
“您布控的车辆已被扣押至法拍车辅助事务办理中心(温州平阳站)……”近日,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林恒的手机收到一条提醒。此前,林恒在查询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时,发现这辆车,便在“云执车”应用上发起对该车辆的布控。让林恒惊喜的是,从信息发布到锁定车辆,仅用两日。
快速查控,得益于平阳县人民法院推出的“云执车”应用。该应用针对机动车查控处置高频协作事项,将车辆查控清单提供给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使扣押用时明显缩短、处置效率大幅提高,有效解决了执行过程中机动车实际扣押难的问题。经交警部门精准锁定、依法协助法院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再由温州法拍车辅助事务办理中心办理入库、检测、网络询价等,5个工作日便完成了车辆从发起扣押到上网拍卖的全部准备工作。
提升执行工作能力,首要的是提升执行查控能力,拓宽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和覆盖范围,解决查人找物难。目前,我国已建成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为主、地方法院“点对点”为辅的网络查控系统,该系统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存款、车辆、不动产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显著提升了执行效率。
浙江法院系统还对接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税务、综合执法等1000多家协作单位,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全省“一网通办”。
“比如查找被执行人名下房产,通过办案平台,半小时内便可查到被执行人在浙江省内的房产信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需要马上查封,可以通过平台向自然资源部门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自然资源部门便在业务系统中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并将查封结果实时反馈法院,仅此一项,每年就可节约20多万人次的线下工作量。
机动车、船舶等流动财产一直是查控难点。浙江法院系统以部门间协同联动提升查控处置效率。例如,宁波海事法院建设“船舶查控处置一件事”应用,与浙江海事局、渔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搭建线上协作平台,大幅提高查控效率。
开发智能系统,识别逃避执行行为
冯某欠付某公司5416.69元贷款,因冯某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该公司向广州互联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收到执行文书后,冯某自称无工作收入,且身负其他债务、无力偿还,希望法院暂缓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等查控网,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冯某名下银行存款和网络资金账户账面金额只有几十元,且无房屋、车辆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是否真的无力偿还?法院向多家互联网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调取冯某一定时间内移动支付、网络购物等信息,并将其导入“E链云镜”智能执行分析系统。结果显示,4个月内,冯某收入高达32万余元,网络消费支出总额高达39万余元,还在直播平台打赏144次,总额超1万元,系统评定其完全具备履行能力。执行法官将结果送达被执行人。最终,冯某承认错误,并偿还执行款项,案件执行完毕。
“向大数据、人工智能借力,智能分析被执行人行为,分析其履行能力,精准发现逃避执行的行为。”最高法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发“E链云镜”智能执行分析系统,搭建“静态数据+动态行为”分析模型,整合被执行人移动支付、网络活动轨迹、信用等级评估等动态,构建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五级评价体系,一键生成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报告,有力打击了一面当“老赖”、一面高消费的行为。
广州互联网法院执行局局长赖俊斌介绍,依托智能执行分析系统,可实现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精准画像,有效提升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率。
网络司法拍卖,破解财产变现难题
3月10日,上海某银行与浙江诸暨某置业公司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立案申请。原来,浙江诸暨某包装公司向银行借款4200万元,该置业公司作为担保人之一以其名下房屋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包装公司缺乏偿债能力,银行向诸暨市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当事双方对执行均无异议。进入执行程序后,置业公司希望法院尽快处置抵押物,以最大限度降低借款利息成本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诸暨市人民法院为该案开启快速执行绿色通道。承办法官通过诸暨“执行‘一件事’”线上平台,对案涉抵押物情况进行网上联查,确认抵押物权属清晰,证件齐全,不存在权利瑕疵。
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在征询双方意见后,通过议价方式确定抵押物处置参考价格,并组织人员对抵押物进行现场勘查,于当日在网上司法拍卖平台上架挂拍。经一个月的公告期,该抵押房产完成首轮拍卖。成交后,承办人积极联系买受人完成尾款缴纳。
一天内完成立案、评估和挂拍工作,一个月实现拍卖成交。程序少、用时短,既帮助债权人在最短时间内回收债权,也有效降低了负债企业的债务成本。
“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智慧执行建设,全国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数量、异地执行事项委托数量显著增长,事项受托办理平均用时进一步缩短。”最高法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5年来,全国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超过2万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621.4亿元,有力破解了财产变现难的困境。(记者 魏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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