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手段不断翻新。集团头目和骨干往往躲在境外实施犯罪,他们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招募涉世未深的高校毕业生等,诱骗其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2019年4月,刚刚大学毕业的黄某、张某等6人通过招聘网站、熟人介绍等方式,入职某跨国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他们每天操作着七八部手机、登录不同的微信号,在100多个微信群里,通过转发话术、扮演投资专家助理、老股民等,以投资挣钱为诱饵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引导其在犯罪团伙控制的“比特币”“神话币”网站等进行投资。
在客户大量转入资金后,该集团以投资平台有锁仓期为由拒绝提现,随后“投资老师”通过指导买卖操作,利用反向喊单、系统出错、更换网址平台、拉黑被害人联系方式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完成诈骗犯罪。
截至案发,这一诈骗集团分别在境内及东南亚几国诈骗被害人逾500人,诈骗金额逾1.4亿元。这一案件由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结合不同情况,黄某、张某等6人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10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上述判决均已生效。
诱骗大学生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屡见不鲜。司法机关还提供以下案例:
2018年2月至11月间,被告人沙某等指使团伙先后通过国内皮包公司招募包括8名毕业不久的高校毕业生在内的23人,以境外项目的名义将他们带到位于境外的诈骗窝点,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2018年3月至11月间,该诈骗团伙先后骗取被害人人民币784.2万余元。
2019年6月至12月间,15名大学生通过同学、亲朋好友介绍,或网络招聘等渠道,被“低门槛、高工资”“轻松快钱”“包机、包吃住”“海外高薪工作”等噱头吸引,入职位于东南亚某国的“黄金投资平台”,专门针对大陆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截至案发,该诈骗集团共骗取155名被害人人民币4100万余元。
为何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容易成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招募对象,有的成为犯罪团伙“帮凶”?
黄某、张某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办理法官介绍,一些大学生是通过亲戚熟人朋友介绍加入的,看到“月入过万”“免费出国”“工作轻松”等诱骗信息动了念头。“对高校毕业生而言,只要会电脑的基本操作就能拿高薪,还包吃包住,诈骗集团利用他们在就业季求职心切,安全防范和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等弱点,引诱其落入犯罪圈套。”
对涉案大学生而言,有的进行逃避式“自我安慰”,认为自己是诈骗链条底层人员,仅是在社交软件中扮演股民和投资人员等虚假角色,并非直接骗取被害人钱款,认为即使案发也无需承担或仅承担罚款之类的轻处罚,于是在利益面前迷失自我,协助诈骗集团实施诈骗。
“我意识到这样做是违法的,但毕竟收入高,况且我身边的朋友也都在做,以为被抓到顶多就是处罚,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黄某坦言,“现在想到那些钱财两空的被害人,真的很后悔。”
办理该案的法官提醒在校和即将就业的大学生,不可盲目跟从所谓“高薪就业”推荐,入职前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全面了解招聘单位情况,明确薪资待遇、权责义务、工作期限等细节,提前签订规范合法的劳动合同,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表面“高薪就业”,实则“无底陷阱”,一些大学生盲听盲信,被诱骗至境外,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工具人”,一步步坠入犯罪的深渊,害人又害己,令人痛心。
在求职过程中,高校毕业生要保持清醒头脑,擦亮双眼,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寻求正规就业途径,认真甄选求职信息,切不能被眼前“利益”冲昏头脑,急于就业、随便就业,而落入诈骗集团的陷阱。
同时,如果意识到自己已经身处诈骗集团,要立即悬崖勒马并及时报案,切实维护自身安全和权益。
统筹:张晓松、杨维汉
记者:冯家顺、熊丰
编辑:贾真、刘祯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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