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5月31日电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厉德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厉德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品行不端、家风不严,对配偶放任纵容、联手贪腐;利欲熏心、多方敛财,长期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且行不知止、退而不“休”,大搞权钱交易。
厉德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厉德才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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