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补充审查意见书提出的被审查人主体身份证据不全等问题,目前已经补充调取到位……”日前,江苏省新沂市纪委监委针对某案件进行立案会商,经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相关纪检监察室完善了证据链条,并经过程序正式立案。
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新沂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严把案件质量关。该市纪委监委健全完善立案前会商制度,成立会商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拟立案案件进行提前会商,构建“查审管”共同负责的案件质量共同体。镇(街道)纪(工)委立案前,由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组织所辖协作区进行会商,会商后报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进行把关,形成书面意见。会商中,对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坚决说“不”。今年以来,经会商制度,该市纪委监委形成暂缓立案、继续核查等意见建议65条,推动提升基层办案质量。
新沂市纪委监委采取定期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不定期开展类案或类错专项质量检查。每季度随机评查一定比例的案卷,评选年度优秀案卷,以评促改、以改提质,不断树牢高质量办案、办高质量案的鲜明导向。针对上级评查反馈及日常评查和定期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定期印发审查调查案件质量常见共性问题清单及规范要求,定期总结经验,消除顽瘴痼疾,提高办案质量。
“我们将紧扣影响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强化立案会商,把好案件关口,不断推进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新沂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讯员徐胜凤周阳)
(责编:万鹏、梁秋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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