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在京发布《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1-2022)》。《报告》显示,在2021-2022年对100个地方城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评估中,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呈现出整体稳步提升的态势,具体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典型城市和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建设成效明显。三是法治政府建设还面临不平衡、不充分的挑战,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深水区。
《报告》指出,地方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创新性进一步显现。特别是在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指标考核过程中,新的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改革实践举措持续落地,在优化营商环境、建立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的衔接机制、以数字化提升依法履职效能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典型经验,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在组织领导方面,各地普遍建立了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并通过审议、决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的考核、督察机制,切实健全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在行政执法方面,各地方政府逐步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要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监督与问责方面,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违法行政行为能够被及时纠正查处;在法治宣传工作方面,“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等法治宣传方式创新不断取得实效。
《报告》指出,就经济社会发展对更高水平法治的需求而言,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多层次、多方面的挑战。一是不同区域与不同层级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平衡、不充分。二是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倾向,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面,还没有从根本上形成行政活动全生命周期依法运行的框架秩序,一些规范行政权力的制度还没有真实地发挥作用。三是部分地方政府在统筹突发事件应对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缺陷,行政应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为此,《报告》提出以下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在实处,结合地方实际扎实调研关键问题,出台有针对性、实效性举措。二是进一步形成法治政府建设中主动创新的规模效应,推广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先进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发展迈向新台阶。三是实质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内涵与穿透性,建立行政活动全生命周期法治化建设的基本框架秩序,确立行政权力运行的具体标准与规范,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于行政活动的可预见性,特别是着力增强监管执法的规范、透明、可预期。四是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法律制度供给,强化行政机关处理个人信息法律规范。
据了解,自2013年起,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启动中国地方法治政府评估项目,至今已有10年。本年度选择100个城市为评估对象,从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数字法治政府等11个方面,对地方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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