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牵引,紧紧围绕“三零”创建、“六防六促”“三清两建”和“八五”普法等重点工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特殊人群帮扶管理,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预防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为法治洛阳、平安洛阳作出积极贡献,探索出了一套基层社会治理的洛阳方案。
夯实基础建设,促进司法所建设规范化
该局注重全省大抓基层基础建设的战略机遇,以星级司法所建设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着力解决司法所建设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截至2022年底,该市司法所所均面积达到185平方米以上,具有产权的司法所达到122个。针对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该市司法局按照应招尽招原则,招录司法所公务员近200名,充实到基层一线。针对经费不足问题,全市采取县局投入、乡镇支持、上级奖补相结合模式,主动与党委、政府和县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累计投入司法所创建资金3191万元,配备执法执勤车辆140辆。全市187个司法所全部达到三星以上标准,命名省级“枫桥式司法所”7个。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跃升至1071人,所均5.7人,彻底消灭了无人所、一人所。司法所面积从1.83万平方米增加至3.47万平方米,调解室、宣告室、档案室等功能室设置齐全。“司法蓝”已经成为洛阳市基层法治的亮丽底色,司法所履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和睦为重,促进矛盾调解多元化
近年来,该局树立以“需求侧”牵引“供给侧”的工作理念,狠抓平台、机制、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体系,持续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发展。首先,加强平台建设。洛阳市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优势资源,融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公证仲裁及司法鉴定等业务,整合专业性调解力量,推动成立了市、县两级人民调解中心,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其次,加强机制建设。该局全面加强与法院、公安和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完善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部署开展“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2年以来,洛阳市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万余次,调解矛盾纠纷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洛阳市上访率同比大幅下降,各级涉诉纠纷调解组织化解矛盾1000余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再次,加强队伍建设。洛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充实到市级调委会。全市3500余个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员1万余名,其中,专职力量占比达到30%以上,为更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了坚强队伍保障。
正心为本,促进社区矫正精准化
洛阳市社区矫正工作以维护安全稳定为主线,着力提升社区矫正的专业性、精准性、科学性。一是率先在全省唯一实现社区矫正机构全覆盖。2022年初,洛阳市本级及14个县区全部依法设置社区矫正机构,从根本上解决了执法主体地位问题。二是依托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建成了全省唯一一个市级智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贯通,推动了智慧矫正深入开展。三是构建“一平台、五系统、两终端、四融合”的智慧矫正系统,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定位率达到100%,生物验证率达到97%以上。四是深入开展正心行动,精心构建以“法治、国学、心理、文化”为主题的教育体系,着力打造“心启航——走进阳光”洛阳品牌,注重以法治教育正心、以国学教育育心、以心理教育塑心、以关爱帮扶润心,努力将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全市完成社矫对象心理安全风险测量3000余人次,对其中67名情绪严重抑郁、焦虑人员进行心理干预。2022年,洛阳市组织技能培训1052人次,657名社区矫正对象取得了职业技能证书,使教育帮扶更有温度。
机制为要,促进普法宣传广泛化
洛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坚持高质量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通过召开会议,部署“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高质量建设“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洛阳段工作。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洛阳市孟津区沿黄法治文化廊道、新安县法治文化公园等4个基地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第二批示范基地。二是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洛阳市通过完善责任清单,分解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任务,2022年,共开展各项专项普法活动1000余场次、专题讲座800余次、专题咨询1200余次,发放宣传品50万余份。洛阳市首个“法治融屏”在洛宁县亮相,促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转型升级。三是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全市组织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6个村(社区)被评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村(社区)申报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规范“法律明白人”的评选和培训工作,全年组织县、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3500余场次,累计培训3万余人次,实现每个村培育5至8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李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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