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龚俊琳)日前,浙江省东阳市纪委监委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对相关纪检监察室提出的建议予以容错的案件进行会商审议,通过对错误性质、容错理由、容错效果、补救措施、相关政策等方面审慎把关,作出相应的容错减责决定。
东阳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聚焦事项清单、容错程序、行为认定等方面,制定实施容错纠错工作操作规程,规范实施容错纠错操作模板,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该市纪委监委多次召开座谈会,征集基层干部意见建议,了解问责追责事项较多的领域。在此基础上,全面梳理履责事项、问责事项清单和容错事项清单,明确适用范围,提升容错纠错精准度。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建立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优化。
“对于容错纠错工作,干部关注度很高,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是确保容错纠错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的前提。”东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说。
该市纪委监委围绕“启动实施、调查核实、分析研判、综合认定、结果反馈、存档备案”等6个环节,细化16条标准化流程,绘制实施容错纠错工作流程图,进一步统一工作执行标准,增强容错纠错工作的可操作性。有单位或者个人需要进行容错时,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或由追责问责承办部门在追责问责过程中分析研判后直接启动。同时,凡是追责问责事项,要求在调查核实中研判是否存在容错情形,列明容错建议,确保容错事项及时办理、快速响应。
(责编:王珂园、王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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