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西省阳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民
原标题:如何打好反腐败“持久战”与“歼灭战”
王岐山同志指出:“反腐败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既”和“也”、“持久战”和“歼灭战”,不仅生动形象地说明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也表明了党中央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纪检监察机关应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打好反腐败“持久战”,坚定不移打好反腐败“歼灭战”,不断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反腐败斗争既要讲战略又要讲战术
坚持打“持久战”,体现的是一种战略;而打好“歼灭战”,体现的是一种战术,是一种讲速度、讲效率、讲质量的科学作战方式。
坚持打“持久战”是基于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清醒把握和正确判断。腐败是古今中外都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时期的特有现象。当前我国正处于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观念多元、利益冲突而法制不够健全,腐败的产生亦在所难免。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树立坚持打“持久战”的思维和理念,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让惩治更加有力,让预防更加有效,通过一个个阶段性成果,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把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逐步把腐败问题减少到最低程度。
坚持打“歼灭战”是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迫切需要。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对这些问题,如果不坚决打击,腐败就会愈演愈烈、积重难返。医道曰“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因此,必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打好反腐败的“歼灭战”,坚决惩治那些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分子。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采取“歼灭战”的方式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只有及时解决、彻底根治这些“标”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时时处处看到成绩、充满信心,反腐败才具有威慑力和不竭动力。
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必须讲求战略与战术的统一。王岐山同志强调,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只有打好“歼灭战”,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形成一批实实在在的反腐败成果,增强反腐败的信心,坚定反腐败的决心。坚持打好“持久战”,既要坚决“治标”,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为反腐败“治本”之策创造条件、赢得时间;又要在“治标”基础上有的放矢地“治本”,把近期措施和中长期目标结合起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堵塞腐败产生的漏洞;还要做到“惩防并举”,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有针对性地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巩固和发展“治标”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反腐败斗争既要坚持不懈又要坚定不移
打好反腐败的“持久战”和“歼灭战”,必须做到“坚持不懈”、“坚定不移”,既要坚定果断刹风整纪,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又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还要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坚持打好反腐败的“持久战”,首先要制定长远规划。结合制定惩防体系建设新的五年规划,制定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全面、宏观的反腐败中长期规划。其次要夯实教育基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第三要健全监督机制。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形成不能腐、不易腐、不敢腐的制度机制。第四要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充分发挥惩防体系“制度+科技”作用,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打好反腐败的“歼灭战”,首先是惩治这一手决不放松,既要打“老虎”,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拍“苍蝇”,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要查处大案要案,又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彻底清除这些“标”的问题。其次是纠正不正之风决不手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认真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第三是监督检查毫不松懈,加强对党的政治、组织、宣传、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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