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纪检监察网7月24日消息,经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盛发同志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成为近期第三位被调查的市领导。此前,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揭阳市副市长郑松标均因收受巨额贿赂,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3年1月,广东省纪委对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7月8日,广东纪检监察网披露称,经查,陈弘平在揭阳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因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弘平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7月23日,广东纪检监察网披露,广东省纪委日前对揭阳市副市长郑松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郑松标在揭阳市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松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刘盛发 简历
刘盛发,男,广东汕头人,汉族,1962年 2月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 7月参加工作,1985年 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81.09--1984.07 在韩山师专中文系读书;
1984.07--1986.07 被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锻炼,任澄海县坝头镇政府办公室资料员(其间:1985.11--1986.02参加汕头市委第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6.07--1987.12 任共青团澄海县委副书记;
1987.12--1991.01 历任汕头特区区志办公室、党史办公室副科级干事、副主任;
1991.01--1992.02 任汕头特区管委会办公室民政科副科长、龙湖区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1992.02定为正科级干部);
1992.02--1992.07 在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工作(正科级);
1992.07--1994.03 任揭阳市政府驻汕头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正科级);
1994.03--1995.11 任揭阳市政府驻汕头办事处主任(副处级);
1995.11--1998.02 任中共揭阳市东山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
1998.02--2001.07 任中共揭阳市东山区委书记;
2001.07--2003.06 任中共揭东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3.06--2003.08 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中共揭东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其间:1999.09--2002.0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8--2006.12 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6.12--2007.01 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7.01— 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其间:2008.10--2010.12参加华南理工大学EMBA班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广东省第九、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中共揭阳市三、四、五届委员会委员,揭阳市二、三、四、五届人大代表。
郑松标 简历
郑松标,男,广东揭东人,汉族,1964年 9月生,学历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1987年 1月参加工作,1991年 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87.01--1988.04 在揭阳县劳动服务公司工作,任揭阳县劳动局团总支副书记;
1988.04--1992.02 在揭阳县经协办工作,1988.12起任团总支书记 (其间:1989.09--1991.07在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管理系读书);
1992.02--1992.10 在揭东县政策研究室工作;
1992.10--1996.10 在揭阳市委办公室工作;
1996.10--1998.05 任揭阳市委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1998.05--2001.07 任揭阳市委办公室秘书科主任科员;
2001.07--2002.10 任揭阳市机场办主任科员(2002.02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山大学行政管理本科毕业);
2002.10--2005.02 任潮汕机场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5.02--2005.11 任潮汕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5.07定为正处级);
2005.11--2007.03 任揭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潮汕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其间:2003.09--2006.07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03--2012.01 任揭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机场办主任 (其间:2008.10—2010.12参加华南理工大学EMBA班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2.01--2012.03 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市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机场办主任;
2012.03--2013.02 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机场办主任;
2013.02-- 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共揭阳市第四届委员会候补委员,五届委员会委员。
陈弘平 简历
男,广东揭阳人,汉族,1954年9月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12-1976.12揭阳县渔湖公社凤南大队团总支书记、生产队长;
1976.12-1987.12揭阳县渔湖公社(区、镇)凤南大队(村)党总支副书记、民兵营长、村长兼陈厝村党支部书记;
1987.12-1991.12揭阳县渔湖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镇党委委员兼党政办主任;
1991.12-1993.05揭阳县龙尾镇委副书记、白塔镇委书记(其间:1992.09-1995.07参加福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3.05-1993.12揭东县委常委兼白塔镇委书记;
1993.12-1994.04揭东县委常委兼县试验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4.04-1998.04揭阳市榕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1998.04-1998.08揭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8.08-2003.06揭阳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1999.09-2002.0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6-2003.08揭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8-2004.10揭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4.10-2005.03揭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5.03-2007.01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2007.01-2008年3月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2008年3月任中共揭阳市委书记
2008年4月 当选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0,不再担任揭阳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和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位,另有任用;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共广东省委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中共揭阳市二、三届委员会委员,揭阳市二、三、四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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