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中纪委今天通报山西5名官员被处理 3人被查2人被双开:阳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晋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树新,晋城市泽州县委书记秦建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张波,阳泉市平定县原县委书记王银旺被双开。
原标题:山西省阳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接受调查
王民(资料图)
山西省阳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简历:
王民,男,汉族,1955年4月生,山西省蒲县人,1971年3月参加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共阳泉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等职务。
1971.03——1973.04,临汾汽车运输公司办公室干事;
1973.04——1976.09,临汾汽车运输公司二队团支部书记;
1976.09——1978.10,临汾汽车运输公司政治处干事;
1978.10——1982.04,临汾汽车运输公司团委副书记;
1982.04——1984.10,临汾汽车运输公司二队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
1984.10——1986.01,山西省汽车运输公司纪委专职委员;
1986.01——1988.11,山西省汽车运输公司纪委副书记;
1988.11——1993.02,山西省监察厅办公室副主任(1988.10—1991.10在省委党校政治理论专业函授大专班学习);
1993.02——1995.09,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行政室副主任(1992.08—1994.12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5.09——1999.05,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行政室主任;
1999.05——2003.12,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书记;
2003.12——2004.02,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2004.02——2004.08,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厅级主任;
2004.08——2007.06,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厅级主任,省委巡视办主任;
2007.06——2008.01,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厅级主任;
2008.01——2008.08,中共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党风廉政建设室副厅级主任;
2008.08——2014.09,中共阳泉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王树新(资料图)
山西省晋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树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简历:
王树新,男,大专学历,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山西省晋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委副市长。
1973.10——1976.08,阳城县白桑公社团委书记兼通讯报道员;
1976.08——1983.04,先后任阳城县委办公室干事、科长;
1983.04——1985.07,阳城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5.07——1987.08,山西省委党校学员;
1987.08——1992.03,晋城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1992.03——1992.12,晋城市委副秘书长;
1992.12——1997.05,晋城市委副秘书长、市信息中心主任;
1997.05——2000.06,晋城市委副秘书长(正处);
2000.06——2001.05,晋城市委第一副秘书长(正处,主持工作);
2001.05——2001.08,晋城市委第一副秘书长(正处);
2001.08——2002.03,中共高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2.03——2005.07,中共高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05.07——2008.08,中共高平市委书记;
2008.08——2008.10,晋城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中共高平市委书记;
2008.10——2008.12,晋城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08.12——2009.12,晋城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2009.12——2013.05,晋城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3.05—— 今,中共晋城市委常委、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中共山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秦建孝(资料图)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委书记秦建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原县委书记王银旺被双开(2014年6月份被查)。
经查,王银旺在担任阳泉市平定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与他人长期通奸。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银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张波被双开(2014年3月份被查)。
经查,张波在担任太原市园林局局长、太原市政府秘书长、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山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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