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综合报道】相对于原有的反贪总局,新的反贪总局从局级单位升格为副部级单位。“这是反贪局的‘升级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局级单位升格为副部级单位,公信力增强;更加集中力量办大案要案,有效促进依法反腐制度的深化改革。他认为,总体态势上,从国家层面,主要是整合法律资源、纪律资源、体制机制资源,全面深化改革,让这些制度、资源和力量整合起来产生更多“化学反应”。这次释放出强烈的信号,为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障。
据香港“文汇网”介绍,1995年11月,在借鉴了香港廉政公署等经验之后,中国最高检成立了负责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侦查的专业部门反贪污贿赂总局(简称“反贪总局”)。自成立以来,反贪总局先后参与查办了北京原副市长王宝森案、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但是反贪总局的级别仅为局级,逐渐不能适应反腐败的需要。此次改革成立的新的反贪总局,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意味着反贪总局的级别有所上升。报道称,为了加强反腐,2007年,中国又另外成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的预防腐败工作,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局长由监察部部长兼任。
此外,纪委也在反腐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不仅造成了反腐败机构力量分散,在海外追逃等案件中,纪委也面临着与国外机构对接难的问题,因此一直有改革反贪机构的呼声。
【环球时报驻日本、英国、德国特约记者李珍孙微青木环球时报记者屠丽美陈一柳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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