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洁敏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开庭审理】4月13日8时30分许,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洁敏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蒋洁敏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现场,蒋洁敏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不持异议。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证言、证物照片、书证、鉴定意见、扣押物品等证据。
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
早前报道: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蒋洁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审查起诉。3月19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已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洁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洁敏利用其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春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共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19日,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春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春城,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春城利用其担任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泸州市委书记、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中共成都市委书记、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蒋洁敏简历
蒋洁敏,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于山东阳信,197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胜利油田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常委;青海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中石油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重组与上市筹备组组长;中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青海省副省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兼中石油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石油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兼中石油股份公司董事长、总裁;中石油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兼中石油股份公司董事长;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来源:国资委网站)
李春城简历
李春城,男,汉族,1956年4月生,辽宁海城人,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助理研究员。
1973年4月后,曾下乡当知青。1978年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后,留校工作,先后任系辅导员、教师、党委办公室副科级调研员、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7年9月后,历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书记,太平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5年12月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太平区委书记,1997年9月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1997年11月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副市长。
1998年12月任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长。2000年8月任四川省泸州市委书记。
2001年1月任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1年2月任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6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2003年8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2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2011年9月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2011年11月任四川省委副书记、省委民工委书记(兼)。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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