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刘富才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刘富才违反组织纪律,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也不参加组织生活,长期滞留国外不归;拒不配合组织调查;在担任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长期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将本人及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刘富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长期滞留国外不归,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富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另据一财网报道,在任期间,刘富才的部分言论曾颇为引人关注。201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刘富才拿着一份报纸,在会上激动地“声讨”说:“报纸上有文章说,同是处级干部,在公务员系统退休,每月可拿六七千元退休金,但在企业退休,却只有区区一两千元。我们不能只讲退休以后那一半。其实退休以前,公务员的正厅还不如企业的正科!前面拿那么多钱为什么不说?以广东省的国企为例,同是正厅级干部,我每年年薪约有10万。广东省国企的董事长多少钱?高的是80万,最差的也有46万,中间阶层60万。”该言论一出,引发外界的广泛争议。
刘富才简历:
刘富才,男,1952年2月生,广东广州人,1972年2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上海海运学院运输管理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1996年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兴华船务公司经理、南方船务公司经理兼香港南方船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97年04月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部部长;
1998年05月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业务主管副总经理;
1998年12月任湛江港务局任局长兼党委书记;
2001年09月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
2003年04月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2004年01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09年10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广东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刘富才(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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