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微信公号介绍几种诈骗常见招数
广州日报讯 (记者汤南)冒充省纪委名义寄发敲诈信,冒充省纪委名义推销书刊,冒充省纪委暗访组长……近几年,广东省内已陆续发现多起不法分子以省纪委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例,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昨日,广东省纪委微信公号“南粤清风”介绍了不法分子的几种常见招数,并提醒党员干部群众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避免上当受骗。
据省纪委介绍,以省纪委查案工作为例,执行调查任务前,调查人员会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具的有效证明通知被调查单位、被调查人员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必要的沟通协调。
调查人员执行调查任务,会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配合。如属首次,一般要由本地、本部门党组织与该单位负责人或人员进行联系,或者派人同行协调。对被调查人采取组织措施后,纪检监察机关会以正式方式通知其单位和家属。
省纪委表示,省纪委作风暗访是一项严肃的执纪监督活动,暗访组成员(包括受委托的媒体暗访人员)受省纪委直接领导,持省纪委暗访证开展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暗访工作纪律。一般不公开暗访身份、暗访目的,也不得收取任何暗访费用。
省纪委指出,各地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加强廉洁自律,做到一身正气、无私无畏,同时要提高警惕和甄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避免上当受骗。省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骗子招数
招数1:借纪委名义寄敲诈信
案例:不法分子肖某利用网络搜集我省相关地区政府部门领导的信息,雕刻假公章,制作假公文,冒充省纪委监察厅人员,寄送勒索信件给有关领导。
招数2:借纪委名义推销书刊
案例:江门台山、韶关翁源、茂名信宜等地纪检监察机关都收到一份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名义,要求征订业务书籍的传真。
招数3:冒充省纪委暗访组长
案例:不法分子潘某通过个人微信发送信息,称其已经受省纪委委托担任省纪委和广东广播电视台暗访组长,并以能够帮助被请托人宣传曝光高速公路建设中的问题为由,收取潮州市某村民杨某好处费共计6万元。
招数4:冒充纪委干部
案例:2013年,几名不法分子在阳江冒充市纪委干部,公开将一所中学校长带走“双规”,借以诈骗钱财。深圳冯某,冒充纪委干部,以能够为他人办户口、安排工作为名,骗取多人钱财40多万元。
其余招数
假借可“帮忙”党员领导干部在中央机关部门的报刊杂志上发稿,以此索要“审稿费”及“赞助费”;以检查指导工作之名骗吃骗喝;利用群众对纪委干部的信任骗财骗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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