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10月2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黄文新王博),除了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罪名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是甘肃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原书记吴继德一案的被指控内容之一。20日至22日,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吴继德受审
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吴继德利用担任榆中县委书记、兰州市常务副市长、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规划审批、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2万余元、美元3.06万元;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696万余元;挪用公款815万余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的财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追究被告人吴继德的刑事责任。
经过三天的法庭审理,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2014年10月22日上午,甘肃省纪委通报“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吴继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4月,甘肃省纪委再次通报,吴继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规矩和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组织调查期间,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转移违纪违法所得,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继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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