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一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奚晓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
1996年至2015年,被告人奚晓明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家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596934亿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奚晓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奚晓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奚晓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近年来,随着反腐的深入,一批“巨贪”现行,并被严惩。
在落马的大老虎中,除了奚晓明,还有白恩培、朱明国、周永康、金道铭、万庆良、毛小兵贪腐过亿。
其中,白恩培贪腐2.467亿,为部级官员中的“第一贪”。2016年10月9日,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魏超群、白海泉等“小官巨贪”也贪腐过亿。
2016年11月1日至3日,广东茂名市中院公开审理了广东物资集团原董事长庄耀受贿、贪污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一案。
据媒体报道,涉嫌贪腐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7亿多元!这一数额,使得66岁的庄耀超越受贿3亿余元的于铁义(龙煤矿业控股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成为中国“第一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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