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岳三猛)据新华社消息,近日,海南水务厅原党组成员符传君因受贿502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此人曾于2009年因接受采访时发表雷语“经济越发达,水越黑”而走红网络,被称为“史上最牛副局长”。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符传君的落马,中纪委机关报曾专门刊发评论称,有些党员干部出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逃避组织的调查,此人的案例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
雷语事件未阻碍他升至副厅级
2009年7月6日,时任海口水务局副局长的符传君接受海南新闻频道采访,被问及“为什么常年未能解决海口污水”,竟然回答称“中山、东莞一带,包括我们现在的在长江三角洲附近的、苏州、浙江一带,就是说只要发达的地区,越发达,水越黑。”
此事一出,旋即引发热议,符传君也因此获称“史上最牛副局长”。
官方公布的简历显示,此人今年仅49岁,学的就是水利水电专业,并于2008年在天津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
从市政设计院的技术员做起,2003年8月,符传君获任海口水务局副局长,并于走红网络事件一年后升任海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2014年10月,其再次获得升迁,正式成为省管干部——副厅级,即省水务厅党组成员、三防办主任。
由此可以看出,当年的雷语事件并未阻碍他步步升迁,直至2016年10月投案自首。今年3月,当地纪委给予符传君双开处分,并称其在担任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期间(2010年9月-2014年9月,编者注),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符传君所著图书)
看法新闻记者发现,根据海口中院的判决,此人的受贿行为从2006年就已经开始,持续到2014年,长达8年。换句话说,公开发表雷语一事发生在他受贿周期之中。
在这8年之中,符传君在“海口市中心区污水截留并网及府城分区污水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南渡江河口右岸海口段防洪工程(一期)B标”项目、“海南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部分工程等工程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工程项目承包方陈某等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502万元。
由此可见,这就无怪乎当时他为何发表“经济越发达,水越黑”的怪论,原来,海口治理污水的工程项目之中,他是收了好处的。
检方驳斥“抗击台风属重大立功”
据检方此前披露的信息,符传君是在2016年10月,主动向检察机关说明自己收受陈某某、林某某等9人502万元好处费的事实。而事情的起因正是他的顶头上司——海南水务厅原厅长李洪波的落马:2015年5月,后者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李洪波倒下后,当地法院开始调查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设备价格虚高问题,而符传君曾在该局担任局长长达4年。这一情节在法院判决中也得到体现:海口中院认定,他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符传君【右】)
至于受贿内容,此前的资料显示,林某某分4次给了符传君200万,送钱最多。只是在厅长李洪波案发后,心有担忧的符传君将这些钱全部退还,并供认称,林某某是他的好朋友,他帮承揽工程,并不是为了钱。
“他每次给我送钱,我都坚决拒绝,但他总是放下钱就跑。”符传君说,因为人的惰性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他没能在一开始及时退还这些钱,直至省审计厅进驻。这点在法院判决中也得到体现:海口中院表示,受贿款项中的200万元已在案发前退还,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此外,控辩双方还就其是否构成立功进行辩论。案发前,符传君曾到临高、儋州以及岛外参与抗击台风。辩护人认为,符传君在两次抗击台风中作出了贡献,应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而公诉机关则表示,这只是符传君的工作表现,不属于法定的立功情节。
领导多次谈话,他仍拒不交代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符传君落马后,海南纪委公号“海南廉政”曾在点评中指出,他作为一名工学博士,曾经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是身边同事、朋友羡慕的成功人士,也是组织重点培养的对象。
在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前,省水务厅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同志就曾多次找符传君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讲明利害关系,希望和要求他向组织如实说清楚自己的问题,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
然而,符传君执意隐瞒自己的所作所为,对组织已经掌握证据确凿的违纪事实矢口否认,拒不交代,执迷不悟,毫无悔过之意,最终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坑不能自拔,咎由自取。
对此,去年12月,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做对党忠诚的老实人》为题,刊发了对符传君案的评论。
文章称,对党忠诚是一个共产党人应有的基本品格。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一个人有了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问题面前讳疾忌医,不能正确对待组织的教育挽救。
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犯了错,要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及早“医治”,方能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但有些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犯糊涂,出了问题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逃避组织的调查,而不是主动向组织坦诚交代,自以为是,心存侥幸,耍小聪明,必然是错上加错。符传君的案例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符传君走到今天也经历了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提醒各级党组织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治病于初起,防病于未萌。发现干部身上有小毛病,就要及时拉一把,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早提醒、早纠正。
最终,今年9月开庭时,符传君进行了以下最后陈述:“我知罪,认罪,悔罪”,本来该利用所学作出贡献,但却犯了错,他很后悔,希望以后回归社会后,“赎我的罪,弥补我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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