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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残疾女孩遭公交司机不慎碾压,公交公司回应

字号+作者:谭登方 来源: 新黄河 2024-04-19 09:29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近日,哈尔滨一则“残疾女孩上公交,司机未等其上车就开车导致女孩腿部遭碾压”的帖子引起关注。今日上午,新黄河记者联系到'...

近日,哈尔滨一则“残疾女孩上公交,司机未等其上车就开车导致女孩腿部遭碾压”的帖子引起关注。今日上午,新黄河记者联系到发帖的当事人女孩,她对新黄河记者表示,“因为司机的疏忽,事发后我已经做过两次手术,还丢了工作,目前仍无法行走,希望我能早日拿到应得的补偿。”新黄河记者就此事还联系到了该公交车车队的队长,他表示,“事发后司机就被暂停了工作,现在女孩的医药费都是我们公交公司来承担的,之后的赔偿要等女孩治疗结束后再做打算,会积极处理。”QbF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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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女孩发帖表述,她本人有轻微残疾走路慢。今年3月10日下班赶公交时,车还没停稳,公交司机就催促其赶快上车。“我一只脚刚上来,另外一只脚还在外面,司机就开车了。之后司机还把门关上了,我瞬间被重重地甩了下来。司机也并没有停车的打算仍要继续前行,后来还是在车上乘客的大声呼叫下才停车,几个好心人下车把我的腿从车底下拽出来抬到马路边上。在等来救护车后,司机并不想和我一起上车。群众的推搡之下,司机才迫不得已上了救护车。”QbF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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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孩提供的“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顾乡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新黄河记者看到,在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栏中写着“2024年3月10日17时40分许,刘某某(司机)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沿朗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海紫御观邸门前路段停车时,遇有行人侯某某(女孩)在此地乘车。司机起车时,将正在上车的侯某某摔落到车下并碾压,造成侯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侯某某无责任。”QbF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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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告诉新黄河记者,“因为司机的疏忽,我事发后已经做过两次手术,还丢了工作。现在在植皮恢复期,不知会恢复成什么样。目前是无法行走的,每天要严格卧床,母亲为了照顾我也不得已辞去了工作。虽然历经波折,但现在对方开始积极配合,希望我能早日拿到应得的补偿。”QbF品论天涯网

18日上午,新黄河记者就此事联系到该公交车车队的队长,他表示,“事发后司机就被暂停了工作,现在女孩的医药费都是我们公交公司来承担的,之后的赔偿要等女孩治疗结束后再做打算,会积极处理。如果想要了解具体的情况得和总公司申请后才能接受采访。”QbF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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