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凌晨,有网友发帖称湖南永州工商联副会长余某某强奸未婚女子,引发关注。
网友小Y自称是受害者,称自己在一年前事发当天报警,余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结果永州市纪检单位陈某某和市融媒体中心主任张某某到处找她,要求其改口撤案。该网友称,自己和家人拒绝了撤案要求,事发15天后,余某某被取保释放。
11月9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致电永州市工商联,询问是否有一名为余某某的副会长,以及是否知晓网上有人举报余某某强奸一事。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个情况我们不了解,如果您需要核实,可以找到政法部门或者宣传部门来核实。”同时,该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他(余某某)肯定不是机关干部,不是事业编制人员,可能是企业家,他就是兼职(副会长)。”
网帖截图
根据天眼查APP,余某某是湖南省永州之野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永州市保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厦门市点创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等多家永州当地企业法人代表。
大皖新闻通过天眼查上法人代表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一名女子,该女子称不方便透露自己的身份,但熟悉这件事情。当记者陈述完网传内容后,该女子表示,帖子属于一种报复。记者追问网传内容是否属实,该女子直言帖子(内容)不属实。
于是,记者再次询问该女子与余某某的关系。对方称,“双方我都认识都熟悉,你就当我是旁观者、中间人。”随后,记者表示希望能联系到余某某本人进行澄清时,该女子拒绝提供其联系方式。
在网传帖子中,小Y称自己是一名未婚的年轻女性,现任湖南某公司总经理,“2022年11月8日凌晨,我与余某某(永州市工商联副会长)等人聚餐时,被余某某设局强行发生性关系。”
“当日上午我向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次日,永州市纪检单位陈某某和市融媒体中心主任张某某,到处找我,要求我改口撤案,因为我拒绝见面,陈某某便亲自出马,找到我姐姐,表示要多少钱都可以,只要尽快改口撤案,放余某某一马;我不愿作伪证,拒绝了他们。”
网传截图
“(2022年)11月13日下午,陈某某和余某某又找到我父亲,要求我改口撤案,并给予巨额金钱和房产作为交换条件,我父亲也严辞拒绝了他们。”该网友在帖子中称,“15天后,公安机关告知我冷水滩区司法机关不批准逮捕,余某某已被取保释放。我多次要求逮捕余某某,公安机关也向司法机关送了三次材料,请求批准逮捕余某某,一年了,均未果。目前,余某某仍逍遥法外;我怀疑是陈某某为余某某干扰司法机关办案,便向有关部门举报陈某某,他们受理了我的举报,却迟迟不作处理。”
9日,大皖新闻记者与发布文章者留言,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9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致电永州市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需先和市委宣传部联系。
记者还致电永州福建总商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余某某确为其商会执行会长,但无法提供其联系方式。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社交平台发帖、大皖新闻、天眼查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