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玟生前控诉“中国好声音”的录音曝光,将该档节目推上了风口浪尖。
8月17日,“中国好声音”节目组发布声明称,部分自媒体账号在网络平台散布经恶意剪辑的录音“李玟生前控诉《2022中国好声音》”,是对逝者的不尊重,也严重损害节目形象,节目组表示强烈谴责。
声明还称,李玟工作期间曾有的误会经沟通当时即已消除。
8月20日,浙江广电集团发文回应称,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浙江广电集团将以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调查核实。
随着事态的发酵,日前一则“中国好声音”原编播总协调遭审查的消息,被不少网民转发关注。
据“法度Law”了解到,网传的“中国好声音”原编播总协调被查并不是发生在近期。
相关材料显示,原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卫视总编室主任陶燕,曾是“中国好声音”(第四季)的编播总协调,其在三年前因受贿罪被判刑。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季的导师是就包括日前遭“非议”的那英和汪峰。不过根据判决,陶燕的被判与“中国好声音”无关。
履历显示,陶燕生于1975年1月,1996年8月至1998年8月在钱江电视台做编导、主持人,后进入浙江电视台做总编室编导、主持人。
2015年3月至2019年3月,任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卫视总编室主任,后为浙江传媒学院电视艺术学院教师。
2019年11月13日,陶燕被湖州市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1月22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2月3日被逮捕。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陶燕犯受贿罪,于2020年3月31日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交了陶燕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法院对陶燕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期间,陶燕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卫视总编室主任。总编室的职责之一是负责影视剧购销,自制剧制作和版权管理。
2016年上半年,陶燕在与北京东海麒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麒麟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交谈时得知,东海麒麟公司正在筹拍电视剧《春风十里不如你》(以下简称《春风》)。胡某提议陶燕投资该电视剧,陶燕考虑到该剧当时导演、演员都未确定,投资风险太大,未同意。
2016年8月底或9月初时,陶燕从优酷高级版权合作总监许某处得知优酷已与东海麒麟公司就收购《春风》新媒体版权一事达成初步意向,并在向胡某确认后,认为投资基本无风险,便主动向胡某提出投资《春风》项目。胡某为了今后能在电视剧收购等方面得到陶燕的关照,在已无需他人投资的情况下,同意陶燕按10%的入股比例投资1200万元。后陶燕因资金短缺,向北京中视精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熊某借款。熊某为了今后能在电视剧收购等方面得到陶燕的关照,提议以公司名义为陶燕及其丈夫张某1投资,并表示投资收益全部归陶燕一方,陶燕表示同意。
2016年9月28日,熊某以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公司)的名义与东海麒麟公司签订联合摄制合同,后分两次将1200万元转入东海麒麟公司账户。2017年10月10日及11月7日,东海麒麟公司先后将投资款和收益款共计2320.2094万元汇入霍尔果斯中视精彩公司账户。后因公司经营不善,熊某无力支付全部收益,经陶燕同意后,仅交付给陶燕488万元,陶燕予以收受。
案发后,在调查机关对陶燕宣布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前,陶燕主动向调查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经济问题。陶燕的亲属已代其退缴了违法所得488万元。
法院认为,陶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陶燕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减轻处罚。陶燕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陶燕的亲属已代其退缴赃款,酌情对陶燕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
陶燕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8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卫视官网曾于2015年刊发《浙江卫视总编室主任陶燕:坚持内容为王 抵制不良风气》一文。
彼时陶燕说,在调到总编室之前,自己一直在做节目,前几年也担任大型电视节目的总导演,总策划及总统筹。“《中国梦想秀》《十二道锋味》《我不是明星》《我看你有戏》给我的感觉就是,这么多年来浙江卫视的创作团队非常努力和刻苦,我们永远在跟自己赛跑,永远想要超越自己,所以开始不断有现象级节目的涌现,从《中国梦想秀》到《中国好声音》再到《奔跑吧兄弟》,在这种非常努力奔跑的过程中,我们感觉到整个平台焕发出越来越年轻的一种活力,可能我们的观众群越来越年轻了,我们频道的整个气质更加的活泼了,的确是有这种变化,随着这种变化,我们不论是从视觉的层面还是从内容的层面我们都开始展现出一种新的姿态。”
彼时,陶燕用“不忘初心”四个字总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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