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字花了100多块钱呢,管点有用的吧……”
“你应该理解我们,门上粘东西,上级创文办检查,直接扣分……”
这两天,某地城管铲除商户门上贴字广告的视频热传。
从视频不难看出,城管和商家似乎都很无奈。城管的逻辑是,“门上贴字违规”,不铲了就要被“扣分”,他们也没办法。商家则认为,自己开门做生意,在自家门上贴字宣传店内卖的是什么,这违反了哪门子规定,管得是不是太宽了?
对此,当地及时回应、给出定论——此次事件的发生与常态化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驰。一个招牌、几个红字不大,伤了民心事大。这起风波算是暂告段落,可许多网友对“创城”跑偏的吐槽并未休止。
说起来,这些年大家对“创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早已不陌生。在机制激励下,很多城市的相关行动也取得了很好成效,如市容市貌更加干净整洁,交通便利程度更高、公共设施更加完善等等。
但是,有些“创城”行动,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甚至闹出不少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有的为了美化市容,强行统一招牌,甚至在菜市场卖带鱼都得把鱼尾巴剪了,以保证所有带鱼长度一致,搞得商户有苦说不出;有的为了道路显得整洁有序,还专门把“共享单车”等藏起来,老百姓上班想骑个车竟一辆也找不到;还有的大搞运动式、风暴式整改,不少机关干部不上班,跑去村里捡烟头,学校老师不教课,集体上街捡垃圾,连轴转折腾好几周,方方面面身心俱疲……可很多时候,检查评比完,一切又恢复了原样,所谓“牌子到手、创建到头”。
“城,所以盛民也”。无论是“创文”还是“创卫”,根本目的都是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可为什么实践中,却总有扰民甚至伤民的情况出现?
表面上看是“指挥棒”出现了偏差。为了便于评比工作开展,许多地方搞出了五花八门的量化标准,哪里得分、哪里扣分规定得一清二楚。比如,某地争创卫生城区,竟然有172项清洁指标。除了拟定一米内的烟蒂不得多于两个以外,还把每平方米的地下灰尘扫起过秤,“考核”是否“超标”。再看“铲字”事件,上级的评价标准就是如此,基层执行人员明知不合理,也只能硬着头皮干。
深层次则是政绩观出了问题。“创文”“创卫”属于城市治理方面相当有含金量的帽子,也由此被一些人视为要全力拿下的“政绩”。在这样的“政绩”思维下,“为民”的政策,很容易变成“为面子”的工程。急躁冒进、急功近利,一拍脑门就是一纸命令,但这里头又有没有听听基层干部、人民群众的意见,问问他们觉得合不合理、方不方便?
“文明牵着民生,‘创城’是民心工程,每项标准都应对应着民生的方方面面”。早些年,中央文明办在谈到文明城市测评时就曾指出,要引导推动各地把注意力更多投入到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上来,要求“更注重以群众满意度认同度为评价标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过度留痕”。眼下来看,这样的标准有必要再重申再明确,狠刹形式主义“创城”之风。
“创城”为了人民,更要依靠人民。要多听听群众的意见,多多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多多建设便民利民的基础设施,将“创城”活动与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对接,少干于大伙无益、折腾人的事。如此才能赢得群众的热情响应和积极参与,获得长久的成效。
“文明”的含义,既包括卫生干净、街道整洁、交通顺畅等“面子”,还有精神文明的“里子”。以更多实实在在的行动,感召更多民众参与其中,在“每个人的心田都种桃种李种春风”,一座城市才能真正立起文明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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