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贵州晴隆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告,公开征求《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意见和建议,该标准引发网友关注。
征求意见稿提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乔迁、订婚、再婚、满月、生日、入伍、升学、谢师、祝寿、立碑、店铺开业等酒席一律禁办。
有网友提出,倡导性标准不应变成强制性标准,移风易俗不能滥用职权。
此前发布的通告
6月2日,贵州晴隆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相关标准属于倡导性的,并非硬性要求。目前,他们也看到了网友的意见,并收到一些意见和建议,他们将在修改不妥之处后,过段时间再发布正式文件。
订婚祝寿等酒席一律禁办?
网友:倡导性标准为何变成强制?
6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在晴隆县政府官网上,已找不到晴隆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5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意见和建议的通告。但更早之前的5月26日,晴隆县东观街道办转发了该通告。
晴隆县东观街道办转发的通告
通告中称,制定本倡导性标准,是为进一步深化“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持续有效整治滥办酒席、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低俗婚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
《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征求意见稿)》则提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乔迁、订婚、再婚、满月、生日、入伍、升学、谢师、祝寿、立碑、店铺开业等酒席一律禁办。一事只能有1个操办主体,不得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席。
征求意见稿中,在操办程序上要求,全县干部职工家庭办理婚丧事宜需严格按程序报备批准方可办理;一般党员同志需报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批准方可办理;广大群众办理婚丧事宜需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报备时需说明办理时长、操办规模、宴请范围等。
其中,还提及了婚庆标准、丧事标准。如婚庆方面倡导文明节俭,婚事新办,推行简约婚礼、旅行结婚,反对高价彩礼、高额礼金、奢华婚礼,酒席时间控制在1天,承办酒席一餐,单方置办桌数控制在30桌以内,双方合办婚宴控制在45桌以内,不收超过200元的礼金等。丧事方面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倡导农村丧葬停灵时间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5天,城区(除亲属外)“随礼”控制在200元以内,农村(除亲属外)“随礼”控制在100元以内。
通告发布后,有网友支持,认为这能杜绝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但也有网友表示质疑:“矫枉过正”“倡导性标准为何变成强制”“移风易俗不能滥用职权”。
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全文↓
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持续有效整治滥办酒席、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低俗婚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逐步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促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特制定本倡导性标准。
一、操办范围
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乔迁、订婚、再婚、满月、生日、入伍、升学、谢师、祝寿、立碑、店铺开业等酒席一律禁办。一事只能有1个操办主体,不得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
二、操办程序
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培育淳朴民风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的愿望和责任。全县干部职工家庭办理婚丧事宜需严格按程序报备批准方可办理;一般党员同志需报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批准方可办理;广大群众办理婚丧事宜需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报备时需说明办理时长、操办规模、宴请范围等。
三、婚庆标准
倡导文明节俭,婚事新办,树立婚姻新观念,推行简约婚礼、旅行结婚。反对高价彩礼、高额礼金、奢华婚礼。
1.婚嫁酒席的操办必须是本人、子女或有法定抚养权的人结婚且结婚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2.结婚酒席时间控制在1天,承办酒席一餐,单方置办桌数控制在30(300人)桌以内,双方合办的婚宴控制在45(450人)桌以内。
3.不倡导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离异父母为子女操办酒席的只能由一方在一地承办。
4.提倡“低彩礼、零彩礼”。彩礼不是衡量情感的秤杆,提倡广大家庭率先示范“零彩礼”、不收取彩礼,抵制高价彩礼,男方家庭送女方家庭彩礼(含物资)不得超过男方家庭上一年家庭的总收入;女方送男方家庭陪嫁(含物资)不得超过女方家庭上一年家庭的总收入。
5.操办酒席不收受超过200元的礼金,参与酒席随礼控制在200元以内。
6.婚车不租借豪华车辆,数量控制在6辆以内,庆典鼓乐队伍不超过6人。
7.拒绝低俗婚闹,杜绝恶搞新郎新娘以及伴郎伴娘、在新郎新娘身上乱涂乱画、往新郎新娘身上抛洒或喷射粉末、汽水、鸡蛋、油漆、灭火器等物品,不发生捆绑或脱衣露体等其他造成身心伤害的不良行为。办理酒席期间不得占用街道、公路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得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
四、丧事标准
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弘扬孝老敬老传统美德,自觉履行赡养义务。革除长时间停棺待葬陋习,服从殡葬管理。缩小治丧规模,缩减治丧费用。
1.丧葬酒席的操办必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负责赡养的鳏寡孤独亲人的丧葬。堂祭对象由《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约定。是否堂祭,可由直系亲属(直系亲属较多的鼓励“合多为一”)根据经济情况确定,不强迫、不强求、不攀比。
2.倡导农村丧葬停灵时间不超过3天,确因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5天(即从去世到下葬不超过5天),具体按照《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约定执行。已实施殡葬改革的乡镇(街道),按照《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遗体火化工作的通告》的要求执行(详见附件)。
3.倡导堂祭约人在30人以内,且不收受被约人员的礼品礼金。城区(除亲属外)“随礼”控制在200元以内,农村(除亲属外)“随礼”控制在100元以内。堂祭费用控制5000元人民币以内,糖果祭品不超过3桌。
4.丧葬过程中,不倡导请代哭,不进行低俗文艺、喜庆表演,治丧期间不得占用街道、公路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得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不建豪华墓、活人墓,不配阴婚,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
5.倡导非亲属不发放孝服孝帕,以免经济浪费。
五、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大肆燃放烟花爆竹,城区丧事燃放烟花爆竹按照殡仪馆规定有序适量燃放。一场婚礼燃放烟花爆竹不超过200元,一场丧事燃放烟花爆竹不超过600元。
六、人人参与,共同监督
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抵制婚丧礼俗陈规陋习,带领亲朋好友、身边群众维护公序良俗,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广大群众要转变观念,相互提醒监督,主动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管理,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共同营造文明、节俭、有序、和谐的美好生活环境。
部门回应:
并非硬性要求,修改不妥之处后再发布
6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晴隆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于原计划征求意见至6月5日,为何将相关通告提前从县政府官网撤下,该负责人回应说:“我们仔细研究,(觉得)有些地方还不妥,暂时先撤了,后面发布正式的。”
“我们征求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该负责人说,此前向社会发布通告,但上面存在一些不妥的地方,他们也看到了很多网友的意见和建议。目前,他们还在通过社区、村召开院坝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我们进行修改,再发布正式文件。”
对于网友质疑倡导性标准变成强制性标准,订婚、再婚等酒席一律禁办,该负责人称,那是理解错了。“我们是属于倡导性的,不是硬性的要求。”他再次表示,有些不妥之处,他们都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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