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家住温州龙港市华中社区的冯世恩收到了个人住房公积金15万元贷款,这是龙港市正式施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发放的首笔贷款,标志着该市农民住房公积金改革正式落地生效。
去年首批报名的50位农民经审核后,由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拍友 沈超奇 摄
去年9月1日,龙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式施行,试点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
据了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按照不低于龙港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10%的比例,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享受15万至50万元不等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基本覆盖农民购建房的资金缺口。
为进一步增强政策支持力度,龙港市对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无房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施地方财政按月配缴补助,标准为个人月缴存额的25%,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75元。
据了解,龙港今年计划推出1+5系列制度,从原来的13个试点社区向全市102个社区扩面,财政补贴从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150元,补贴对象增加为无房户和低收入农户两类人群,并联合金融机构推出创业、消费贷款等一系列金融产品。
(潮新闻 记者 肖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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