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7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其中,黔南州长顺县白云山镇原副镇长寇永华在9个月内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其未主动向组织报告酒驾违法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7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如下:
安顺市西秀区政协三级调研员杨福明酒驾问题。2021年10月30日,杨福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2022年6月,杨福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遵义市务川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小飞酒驾问题。2022年2月16日,杨小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经深入核查发现,杨小飞酒驾当天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2年9月,杨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违规公款吃喝的其他公职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黔西南州普安县政协副主席、普安县工商联(商会)主席(会长)王强酒驾问题。2022年6月21日,王强饮酒后驾驶管理服务对象轿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经深入核查发现,王强存在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并由管理服务对象报销该车辆产生的维修费、保险费等6.65万元的问题。2023年2月,王强受到政务降级处分,违法所得资金予以收缴。
黔南州长顺县白云山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寇永华两次酒驾问题。2021年4月10日,寇永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2022年1月11日,寇永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并吊销驾照。经深入核查发现,寇永华未主动向组织报告其酒驾违法问题。2022年6月,寇永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7月,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黔东南州天柱县应急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林世波醉驾问题。2022年1月14日,林世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他人发生争执并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3日。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3月,林世波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经深入核查发现,林世波醉驾当日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4月,林世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参加宴请的其他公职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六盘水市盘州市鸡场坪镇迤坝村原副支书郭应超醉驾问题。2022年4月15日,郭应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75.97mg/l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5月19日,郭应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经深入核查发现,郭应超醉驾当天存在未严格履行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脱岗违规饮酒问题。2022年8月,郭应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参与违规饮酒的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贵阳市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水利移民站原负责人黄光志醉驾问题。2021年7月24日,黄光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33.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8月,黄光志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12月,黄光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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